紅河縣作為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縣委領導非常重視。近日,紅河縣紀委縣監委緊盯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拉起“警戒線”,織密“監督網”,進一步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2018年第一季度,共糾正和查處問題22個,處理責任人26人。
暢通信訪渠道。發揮信訪舉報主渠道作用,暢通“五級聯動”扶貧領域信訪舉報平臺,將問題線索進行分類管理,建立臺賬,實行信訪件辦理分包責任制。同時制定工作人員輪流接訪制度,注重從審查調查、專項察訪、巡察中發現問題線索,從扶貧、農業、住建、審計、財政等部門中收集問題線索,對收到的問題線索,統一登記、統一交辦,實行銷號管理。為扶貧領域問題線索搭建“綠色通道”,堅持快查快辦、嚴查嚴辦,并深挖細查,嚴肅問責。嚴肅查處貪污危房改造資金、扶貧項目弄虛作假、識別不準、優親厚友等一批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完善督查機制。成立紅河縣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5個督查組,負責對13個鄉鎮、20多個縣直相關部門的督查工作。按照“周報、月督查、季通報、半年問責”要求,督查包保鄉鎮的縣級領導、13個鄉鎮、縣直單位、駐村第一書記、精準扶貧結對幫扶責任人。制定下發《紅河縣脫貧攻堅五個責任清單》《紅河縣脫貧攻堅幫扶工作考核機制》《紅河縣脫貧攻堅信息報送工作機制》等。針對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主管部門落實好第一道監督、檢查責任,認真履行再監督、再檢查職責,推動完善扶貧項目資金監管機制,整治脫貧攻堅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嚴明的紀律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強化責任追究。脫貧攻堅責任追究辦法對全縣所有承擔精準扶貧工作任務的鄉鎮、縣直單位、省州縣駐村扶貧工作隊及其主要負責人、包村干部、結對幫扶干部、村干部及相關責任人的失職失責行為作了明確界定,并規定了相應的追責措施。存在問題的,按情節及責任分別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調離、免職等處理。違規違紀涉嫌違法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完不成年度減貧任務和工作目標的單位及工作隊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單位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年度績效文明考核為不合格。(瞿建周)